刑法266条诈骗罪立案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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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266条诈骗罪立案标准

2024-06-02 05:14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一、刑法266条诈骗罪立案标准

  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:

  1.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

  2.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

  3.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、五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因此,诈骗三千元即可立案。

二、不认罪仍可判刑标准

  在诈骗罪案件中,即使被告人不认罪,只要证据充分,仍会被判刑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,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。

  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;没有被告人供述,证据确实、充分的,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。

  这里的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
  1.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;

  2.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;

  3.综合全案证据,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。

  因此,在诈骗罪案件中,即使被告人不认罪,只要其他证据充分,仍可以认定其有罪并判处相应的刑罚。

刑法266条诈骗罪立案标准

三、共同诈骗罪数额认定

  1.在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中,各犯罪分子共同造成了被害人受损的犯罪结果。因此,在认定共同犯罪的数额时,应以受损总额计算,而不能以分赃所得计算。

  2.这是因为共同犯罪是一种犯罪的特殊形态,在定罪的时候需要把它作为一个整体,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指向犯罪结果的犯罪金额。

  3.在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中,经济犯罪均是故意犯罪,经济犯罪共犯指向的,应是其参与整个犯罪的犯罪金额。

  因此,在认定共同诈骗罪的数额时,应以受损总额为准,而不是以分赃所得为准。

  在共同诈骗中,各犯罪分子的责任如何界定?还有哪些常见的诈骗罪类型?在找法网上,我们提供了更多实用的法律信息和案例解析,快来一起学习吧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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